关于组织开展师德警示教育的通知
党委教师工作部〔2023〕2号
各系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根据我院师德师风常态化建设要求,请各系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认真组织本部门专兼职教师和专兼职辅导员以《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》为负面案例,开展师德警示教育,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,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、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。
要求认真组织,保存学习活动的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,做好学习活动总结(要求总结中插入2-3张学习图片),并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.
党委教师工作部
2023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