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统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师德长效建设机制。
二、统筹师德专项教育培训和各类活动开展。
三、统筹师德考核评价、推优评先工作。
四、负责构建师德监督体系,统筹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处理,落实师德“一票否决”制度。
五、负责事业编制和编制人员变动入减编审批,负责管理、专业技术、工勤岗位分类设置工作。
六、负责内部机构设置、部门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制定,统筹内部机构各岗位职责制定工作。
七、负责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制定和人员招聘工作,统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。
八、负责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,统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工作。
九、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。
十、负责职工聘任、合同管理、聘期考核、退休、辞退、辞职办理工作,校外兼职教师、专家聘任和考核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职工考勤、奖惩和一般职工年度考核工作。
十二、统筹职工继续教育、学历学位提升、岗前和在岗培训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一般职工档案管理、职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维护和师资队伍数据填报工作。
十四、统筹双师资格认定工作,负责教师资格认定、工人等级考试、法人年度报告工作。
十五、负责各级各类人才的培育、推选、服务、管理、考核和待遇落实等工作。
十六、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和其他工作统筹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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